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城”)事宜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12月4日上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公司作为存续公司继承及承接江苏新城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江苏新城发行的“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5年期品种、债券简称“13苏新城”、债券代码“122310”)。
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对“13苏新城”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中诚信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与评估,评级结果为:新城控股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3苏新城”公司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上调至AA+。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