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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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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6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6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0日-2015年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15:00至2015年12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1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天原集团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2015年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5、《关于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及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

 6、《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其中议案1、议案4、议案5、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下江北)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天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见下:

 ■

 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对以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2、9,在“委托数量” 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议案1: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7名候选人,但投给7名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投票举例:如某股东持有100股公司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为100×7=700股,股东可根据意向将拥有的表决权700股集中或分散填入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对应的委托数量栏项,合计总数不能超过700股。

 议案2: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4名候选人,但投给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议案9: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3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应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见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所交交易系统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前发出的,当日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3608918 传真号码:0831-3607026

 联 系 人:张梦 、李宗洁 通讯地址:宜宾市下江北

 邮政编码:644004

 五、备查文件 :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7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84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36元。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536,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4,884,400.00元。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行(账号为127952368586)开设的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已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截止目前,公司所有开设的三个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全部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公司原在浙商银行成都市分行(账户:6510000010120100252467)以及中国农业银行江安县支行(账户:22480101040007390)开设的募集资金使用专户注销详情请参看2015年1月31日披露的《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编号:2015-013号)。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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