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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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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5-102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决议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2015年12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刘国平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名,代表股份211,273,3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1369%。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股份211,14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0953%。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4名,代表股份125,3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16%。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为15人,代表股份14,875,3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382%。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56,4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0%;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56,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9%;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9%;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关联股东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和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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