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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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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5-043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1)及《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2)。

一、 本次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与中国光大银行温州分行签署《中国光大银行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协议书(机构)》、《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定活宝”(机构)产品说明书》、《中国光大银行机构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和《中国光大银行机构理财客户权益须知》,在授权额度内本次分别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4,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品名称:阳光理财“定活宝”(机构)

(二)产品编号:EB4328

(三)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四)产品类型:本金保护型理财产品

(五)产品最短持有期限:1天

(六)产品最长持有期限:365天

(七)本次投资金额: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及闲置自有资金4,000万

(八)开放申购日:指接受投资人申请购买产品份额的交易所交易日。本产品开放申购日为交易所工作日,银行有权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九)购买:投资人在产品开放申购日当日9:30至15:00间购买产品份额,并与银行签订理财协议的行为。投资人首次投资本产品,购买金额应不低于本产品规定的首次投资起点金额。

(十)产品可赎回日:自投资者购买起365天内任意交易所工作日均可赎回,若365天到期未赎回,则产品自动到期,本金和收益将一次性返还至投资者账户。

(十一)赎回:投资人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向银行提出申请卖出理财份额,并与银行签订相关赎回协议的行为。投资人可在可赎回日全部或部分赎回理财份额。

(十二)产品收益起始日:投资者购买本产品,购买当日即为产品收益起始日。

(十三)投资范围:本产品投资范围为境内外市场具有良好收益性与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类产品、新股申购类信托计划、准债券类产品、利率衍生品和信用衍生品等。

(十四)收益:本理财产品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投资人预期年化收益率为:持有期限在1-7天的收益率为2.7%;持有期限在7-14天(含7天)的收益率为3.0%;持有期限在14-30天(含14天)的收益率为3.3%;持有期限在30-60天(含30天)的收益率为3.5%;持有期限在60-90天(含60天)的收益率为3.6%;持有期限在90-365天(含90天及365天)的收益率为3.8%。若遇市场利率调整,银行将及时公布调整后的产品收益率,但已购买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调整变化。

(十五)本金:在不发生本产品所提示的风险的前提下,中国光大银行在本理财产品赎回日或到期日将本金一次性返还投资人。

(十六)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温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资产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并在投资额度内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开展申购和赎回操作,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中国光大银行温州分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公司内审部每个季度末有权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现有其它项目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序号受托方资金来源产品名称金额

(万元)

起息日到期日/赎回日预期年投资收益率(%)目前状态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募集资金“本利丰·62天”人民币理财产品1,00020150711201509113.80收回本金及收益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募集资金“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4,00020150711201510093.90收回本金及收益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募集资金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808期1,00020150930201511023.90收回本金及收益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自有资金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808期4,00020150930201511023.90收回本金及收益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募集资金兴业银行“兴业金雪球—优先2号”人民币理财计划5,00020151103201512032.70收回本金及部分收益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自有资金兴业银行“兴业金雪球—优先2号”人民币理财计划5,000201511034000万元于2015年12月3日赎回2.70收回4000万元本金及部分收益

本次投资理财产品之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为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为5,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光大银行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协议书(机构)》及投资理财业务凭证。

2、《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定活宝”(机构)产品说明书》。

3、《中国光大银行机构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4、《中国光大银行机构理财客户权益须知》。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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