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解除质押的情况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于2014年12月5日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2,000万股于2015年12月3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二、本次股权质押的情况
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5年12月2日将其持有的2,000万股股权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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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施卫东先生持有本公司16,450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7,63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6.41%,占本公司总股本39,195.07万股的19.48%。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