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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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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8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11月3日,万连步先生原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4,5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2013年11月26日,万连步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50万股质押给中信证券用于办理股权质押回购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7),因公司2014年年度实施权益分派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781,422,9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万连步先生原2013年11月26日质押给中信证券的股份数由2,250万股变更为4,500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万连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8,6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4%。截至本公告日,万连步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公司股份为8,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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