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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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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书面通知于2015年11月28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日上午10: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公司此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8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15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皮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徐州分行”)申请额度为9,000万元(玖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用作贸易融资,授信期间1年,由公司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上述担保额度未超过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兴宁皮业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不超过2年。

此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

住所:睢宁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号

注册资本:7,500万元

企业法人:孙辉永

成立日期:2010年6月2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利用清洁化技术从事原皮、蓝湿皮的加工,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高档皮革(沙发革、汽车坐垫革)的加工,皮鞋、皮箱、皮包及其他皮制品的制造与销售,皮革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兴宁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兴宁皮业2014年7-12月及2015年1-6月份的财务状况(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兴宁皮业向招行徐州分行申请额度为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用作贸易融资,授信期间1年,由公司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兴宁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且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或法律风险。

五、说明

兴宁皮业原向招行徐州分行申请额度为12,000万元,授信期间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目前该授信已经到期,本次兴宁皮业向招行徐州分行新申请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兴宁皮业向招行徐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由12,000万元调整为9,000万元。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担保实施后,公司已经实施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5.47%。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9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经过前期的建设,目前项目工程建设已经完成,生产设备等也已经进入正常运行阶段。该项目已经过漳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验收。

一、完工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森”)实施,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环保设备、厂房、综合办公楼等设施。本次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如下:

2013年10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暂缓原“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中年加工150万张牛蓝湿皮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调整后原“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仅建设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3)。

二、完工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中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的完工,能够解决公司的蓝湿皮供应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项目建设符合预期。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0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7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5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9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以下简称“福建瑞森”)原计划投资40,205.23万元。2013年10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暂缓原“福建瑞森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中年加工150万张牛蓝湿皮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并将其中的13,487.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区)”。此次调整后原“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仅建设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18,252.24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剩余募集资金8,465.56万元,该部分资金将暂缓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3)。

2014年5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465.56万元中的7,970.24万元用于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皮业”)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二、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15年9月30日)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公司年150万张高档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项目(安东园区)”和“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区)”,调整后募投项目的完工日期如下: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原因

上述募投项目尚未投资到位的主要是设备,公司主要是根据产能的释放进度来购置设备,为避免过早购置设备造成闲置,影响资金使用效率,所以剩余部分设备将按照达产进度渐次采购,由此调整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科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兴业科技本次《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1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3日,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中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已完工,为提高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内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兴业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7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5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9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以下简称“福建瑞森”)原计划投资40,205.23万元。2013年10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暂缓原“福建瑞森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中年加工150万张牛蓝湿皮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并将其中的13,487.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区)”。此次调整后原“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仅建设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18,252.24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剩余募集资金8,465.56万元,该部分资金将暂缓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3)。

2014年5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465.56万元中的7,970.24万元用于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皮业”)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2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3年4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修订《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修订后《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2年6月12日本公司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同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 “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中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现已完工,截止2015年10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账户结余金额962.93万元包括募投项目资金163.26万元和募集资金理财及存款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799.67万元。

四、 “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中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出现结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公司严格控制募投项目成本,根据募投项目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及经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费用控制,在保证募投项目品质及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减少开支。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保本理财产品取得了相应的理财收益。

五、 “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为充分发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计划将“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内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且公司在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内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 “福建瑞森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中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内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中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内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中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内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且公司在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将“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中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内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兴业科技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2015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0日-2015年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15:00至2015年12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权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15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已于2015年12月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12月5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5年12月16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操作代码:362674。

2、投票简称:“兴业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兴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是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

邮编:362261

联系人:吴美莉、张亮

联系电话:0595-68580886

传真:0595-68580885

电子邮箱:wml@xingyeleather.com

2、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受托日期及期限:_______ 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1月28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12月3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苏建忠先生主持,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3日

项目2014年7-12月/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1-6月/

2015年6月30日

备注
资产总额289,468,967.32329,927,418.20 
流动资产合计173,075,976.33215,981,549.62 
非流动资产合计116,392,990.99113,945,868.58 
负债总额217,565,898.22257,274,298.74 
流动负债合计217,565,898.22257,274,298.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股东权益71,903,069.1072,653,119.46 
销售收入316,782,072.00137,803,200.07 
净利润3,380,648.66750,050.36 
资产负债率75.16%77.98% 

序号项目名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

1公司年150万张高档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项目(安东园区)19,978.21
2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18,252.24
3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区)13,487.43
4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7,970.24
合 计59,688.12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万元)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万元)截止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日期
1公司年加工150万张高档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项目(安东园区)19,978.2117,378.2686.99%2015年12月31日
2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18,252.2418,082.1299.07%2015年6月30日
3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区)13,487.439,328.0069.16%2015年12月31日
4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7,970.247,970.24100%2014年04月30日

序号调整前项目预期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项目预期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公司年150万张高档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项目(安东园区)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区)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序号项目名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

1公司年150万张高档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项目(安东园区)19,978.21
2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18,252.24
3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区)13,487.43
4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7,970.24
合 计59,688.12

序号项目名称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账户结余金额
1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18,252.2418,088.98962.93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1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序号委托数量
赞成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序号表决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说明请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在表格内用“√”标注,同一项议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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