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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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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5-132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本次诉讼涉及金额:人民币2014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将视本案最终判决结果而定。

 一、本次诉讼案案情

 因票据纠纷,天津市晟亿融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亿融达”)对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起诉讼。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发布的《*ST博元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93)。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15年12月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珠香法民二初字第993号,裁定如下:

 1、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晟亿融达支付票款人民币2000万元。

 2、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1800元,由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将视本案最终判决结果而定。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15)珠香法民二初字第993号。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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