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合作方资源和业务优势,快速提升国际业务能力,促进国际业务平台更快更好地发展,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拓”或“公司”)与SINGAPORE GOR HOCK METAL PTE. LTD.(中文名称:新加坡五福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五福”)在新加坡合资设立BEAMPLUS INTERNATIONAL PTE.LTD.(中文名称:益光国际),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主要开展钢材及冶金原材料、有色金属等产品的进出口及转口贸易,并涉及内保外贷、供应链金融、国际贸易平台服务等业务。
2015年12月2日,公司收到益光国际的《公司注册证明书》 及湖南省商务厅下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相关设立及备案手续已经全部完成。
该投资事项已经公司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SINGAPORE GOR HOCK METAL PTE. LTD.
中文名称:新加坡五福金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坚勇
注册资本:3,000,001美元
Company No:201327282W
王坚勇先生持有新加坡五福100%股权,新加坡五福主营业务为进出口及转口贸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英文名称:BEAMPLUS INTERNATIONAL PTE.LTD.
中文名称:益光国际
Company No:201540203R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号码:境外投资证第N4300201500212号
注册地址:新加坡安顺路10号凯联大厦19-01室(079903)
经营范围:一般批发贸易(包括一般进口和出口贸易);除一般硬件外的金属和金属矿石批发(如钢管)。
资金来源:公司与新加坡五福均以自有资金出资
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1000万美元
■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新加坡五福签订的《合资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合约双方: 物产中拓(甲方)、新加坡五福(乙方)
2、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其中甲方现金出资510万美元,出资占比51%,乙方现金出资490万元,出资占比49%。
3、合资公司设董事局,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2人,乙方推荐1人,由中介公司推荐新加坡籍董事1人,该董事无表决权;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局选举产生;设财务总监1名,由甲方推荐。
4、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按其实缴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5、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
6、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合资公司旨在整合双方的平台、资源及业务,充分发挥新加坡五福的国际业务经验优势以及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东背景优势,提升公司国际业务能力,将合资公司打造成具有竞争力的社会化境外国际贸易供应链服务平台。
(二)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在开展进出口及转口贸易业务的过程中,面临客户选择,进口货物保管,货物单证的真实性及有效性等经营风险,以及价格风险、汇率风险,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风险。
应对措施: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按照公司的管理体系及制度进行管控;为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其具体的业务操作,公司进行了专项研究,制定专项业务风险防控方案及业务操作流程防范业务风险;并选择有利计价货币,运用套期保值工具,防范汇率风险和价格风险等。
六、备查文件
《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