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5-5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15:00至2015年12月2日15:00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召集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黄湘晴副董事长
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15年11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06,535,40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2.50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99,259,52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26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275,88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246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275,88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2463%。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补选蔡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6,534,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274,8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3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6,534,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274,8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3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6,534,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274,8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3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家伟、杨秋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5-5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201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黄湘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鉴于周凯先生已辞去了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会选举蔡飚先生(详细资料见附件)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选举主任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蔡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蔡飚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资产处置暂行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资产处置暂行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董事长蔡飚先生个人资料
蔡飚,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人力资源资源管理师。2002年8 月参加工作,2002年8月至2004年7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事员;2004年7月至2009年3月历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人事处副科长、科长;2009年3月至2010年5月任广东广商现代流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1年3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人事处(党群处)副处长;2011年3月至2013年5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审计处(纪检监察室)处长(主任);2013年05月至2013年10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人力资源部(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纪委副书记、人力资源部(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3月至2015年10月任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纪委副书记;2015年10月至今任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5年12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