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沙钢股份,股票代码:002075)自2015年7月23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相继于2015年7月30日、8月6日、8月1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5、临2015-046、临2015-047);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8),2015年8月27日、9月7日、9月12日、9月19日、9月26日、10月10日、10月17日、10月21日、10月28日、11月4日、11月11日、11月18日、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9、临2015-056、临2015-057、临2015-059、临2015-060、临2015-062、临2015-063、临2015-068、临2015-069、临2015-071、临2015-073、临2015-074、临2015-075)。
公司自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与交易对方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涉及境外境内多项资产,相关工作量大且复杂,交易方案设计的难度较大。在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方案细节调整协商及商务条款谈判。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草案已提交双方有权机构,正在进行最终审议审核中。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