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关注到,11月30日晚网络有《广药白云山提出“倍增计划”》等媒体报道提及广药白云山未来收入规划的相关信息。本公司对报道内容进行了核查,本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2日起复牌。
一、传闻简述
媒体报道有提及:“十三五期间,广药白云山实施‘123战略’,即以‘倍增计划’为奋斗目标”;“力争到2017年将广药白云山打造成为‘千亿销售、千亿市值、百亿利税’的医药企业,到2020年实现销售额1,500亿元以上”;“广药白云山副总经理透露,‘十二五’期间广药集团销售收入从2010年的276亿元上升到2014年的64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23%,成为发展最快的时期。2015年,广药集团销售收入预计将达750亿”等内容。
二、澄清说明
经核查,本公司针对上述报道事项说明如下:
1、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于2015年11月30日下午15:00在厦门召开了以“千亿广药 健康中国”为主题的“2015年广药白云山‘十三五’战略合作研讨会”并于17:30与阿里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了《开展全面深度业务合作协议书》(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编号为“2015-100”的公告)。在研讨会上,本公司副总经理王文楚先生介绍了广药集团“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因自本公司于2013年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广药集团主业资产基本进入本公司,研讨会发布的内容中提及的“广药白云山”未严格区分广药集团或本公司;
2、媒体报道中的提及的2015年销售收入预计达750亿元、“十三五”期间以“倍增计划”为奋斗目标、力争到2017年实现千亿销售及到2020年实现销售额1,500亿元以上等信息中涉及的销售收入/销售额是广药集团汇总所有下属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等)销售收入的汇总数;媒体报道中提及的千亿市值规划是指本公司;
3、本公司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是会计准则口径,与前述媒体报道中的销售收入的汇总口径不一致,涉及到本公司销售收入及收益预测信息请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三、必要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