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1日,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达威,证券代码:002626) 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15年11月27日、2015年11月30日和2015年12月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3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查询后,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除公司已经发布的非公开发行事项外,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3、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本公司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3、2015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15-061号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尚未提请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股东大会。
4、公司于2015年10月31日披露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了公司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