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11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拟在未来3个月内(自2015年11月30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不超过300万股(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延万华先生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延万华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延万华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