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5年11月27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618.5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7元/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5年11月11日
2、授予价格:2.77元/股
3、授予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授予人数:370名
5、授予数量:3618.50万股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7、调整说明:由于公司有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有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量,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84人调整为37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48.96万股调整为3,618.5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获授数量与2015年10月15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权益授予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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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司2015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不超过五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8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锁,具体解锁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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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1月12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3-0008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5年11月12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5年11月12日,公司已收到370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100,232,450.00元,其中36,185,000.00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增加资本公积金64,047,45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185,000股,于2015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前后,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457,635,278股,激励计划授予实施前其持有比例为32.17%,激励计划实施授予后其持有比例为31.37%。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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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618.50万股,需要承担相应激励费用,具体摊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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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将根据认购情况及剩余有效份额对年度费用进行调整,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30日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