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11月26日、11月27日、11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的生产经营环境面临一定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国家医改政策频出,药品招标政策调整、药品降价及招标进度延迟等给医药企业带来严峻挑战,针对复杂的政策与产业环境,药品降价仍是大趋势。为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管理层整合医疗器械和药品业务,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并加大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力度。
2、公司拟决定收购一家企业股权并增资,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占控股股权。该交易未构成重大事项,且未经董事会批准,也未与交易对方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仍存在不确定性。
3、经向公司管理层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双鸽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仙玉家族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公司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本公司股份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核实并披露的事项。
6、公司所属行业主要可比公司估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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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
本公司股价高于同行,是因为新上市公司;总股本较小所致。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 2 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届时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