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3日(星期四)下午14:30,会议签到时间:13:30-14:3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①截止2015年11月3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关于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增发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不超过27,608.35万股。投资者(除化纤集团、福润德外)单独或/和其一致行动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如果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需要作相应调整。
5、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化纤集团、福润德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其他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等合法投资者。其中,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承诺以40,000万元现金、福润德承诺以20,000万元现金认购本次增发股份,并已经依法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6、认购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7、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1月1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6.23元/股。计算公式如下: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化纤集团、福润德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报价,按照与其他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8、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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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前,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需求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化纤集团、福润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1、上市地点: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决议的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四)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化纤集团、福润德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以上议案通过的方式为:特别决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5年12月3日下午13:30起至2015年12月3日下午14:30时止。
(三)登记地点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六楼会议室。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是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432-63502452,0432-63502331
传真:0432-63502329
联系地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编:132115
联系人:徐建国、王秋红
(二)会议费用
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公司)出席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5年12月3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持股数: 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件2: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12月3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二)、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360420 证券简称:吉纤投票
(三)、股东投票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420
3、委托价格具体如下:
(1)买卖方向为买入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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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总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对于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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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时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定相关信息化并设置服务密码,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操作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25918485/25918486,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二)、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下午15:00时,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3日下午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