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30.0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12号文”核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0.0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00亿元。
发行人和承销商于2015年11月25日09:30--12:00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5%,发行总规模为30.00亿元(基础规模为20.00亿元,行使超额配售10.00亿元)。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1月27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5年1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