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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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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159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7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 11月25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下午3∶00至2015年11月2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9日

 2.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1号贵阳国际会议中心。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玉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5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257,799,938股,占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9日公司总股本4,305,693,702股的52.4375%。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904,583,170股,占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日公司总股本4,305,693,702股的44.23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数353,216,768股,占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9日公司总股本4,305,693,702股的8.2035%。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50人,代表股份数353,216,768股,占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9日公司总股本4,305,693,702股的8.2035%。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江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

 鉴于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江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置业”)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申请50,000万元的融资贷款,期限1年,并拟与平安信托签订相关贷款合同,同意公司拟为江苏置业就上述融资事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平安信托签订《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以实际贷款发放金额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签订《保证合同》等本次融资相关事项。有关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江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取消使用1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由“不超过400,000万元(含4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非公开发行价格仍为9.86元/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调整为不超过304,259,634股(含304,259,634股)。

 关联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回避表决。

 3.关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取消使用1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等所涉相关事项,据此修订了第七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及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

 关联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回避表决。

 4.关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取消使用1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等所涉相关事项,据此修订了第七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及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关联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回避表决。

 议案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如下附表: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王凤 。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7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7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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