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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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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8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1月24日,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号]2655号)。

 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9,848,925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73-3681001

 联系传真:0773-3681002

 邮箱:foto@glfoto.cn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3574565

 联系传真:010-66568390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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