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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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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转让公司所持厚超公司85%股权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绿庭投资 编号:临2015-055

 B股 900919 B股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转让公司所持厚超公司85%股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转让上海大江厚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超公司”)85%股权的议案》,拟同意以不低于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且以转让价为正值为条件转让厚超公司85%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公告的《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50)。同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53),拟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考虑到厚超公司尚未完成资产评估工作,此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不成熟,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公告了《关于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临2015-054),将本议案暂时从股东大会议案中取消。

 同时,为尽快完成厚超公司资产评估工作,公司督促中介机构加快推进工作进展。2015年11月20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完成了对厚超公司资产评估的全部工作,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1348号]。厚超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为-3,372.48万元,评估值为3,041.04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拟转让厚超公司85%股权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

 公司所持85%股份的对应股东权益评估值为2,584.88万元。如果按照不低于资产评估值转让公司所持有的85%股权,公司预计实现的损益不低于6,562万元左右。公司将密切关注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5/900919 证券简称:绿庭投资/绿庭B股 公告编号:临2015-56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4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绿庭(香港)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于2015年11月1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事项。鉴于上海大江厚超实业有限公司已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单独持有15.65%股份的股东绿庭(香港)有限公司,在2015年11月2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授权转让上海大江厚超实业

 有限公司85%股权的议案

 上海大江厚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超公司”)注册资本5,200万元,其中:我公司占85%股份,上海仓桥经济联合总公司占15%。厚超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玉树路1055号,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仓储(除危险品、食品),五金交电,建材,百货;商务咨询。

 厚超公司的前身为大江肉食品二厂,成立于1988年7月,是集团公司下属食品深加工配套企业。随着公司战略调整,食品业务生产基地逐步向外地转移,2011年起该企业基本处于歇业状态。目前已无在职员工。2014年4月,企业名称由“上海大江肉食品二厂”变更为“上海大江厚超实业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厚超公司的资产总额1,289.18万元,净资产-3,178.25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6.55万元,净利润-765.06万元。截至2015年10月31日,厚超公司的资产总额1,125.05万元,净资产-3,372.48万元;2015年1-10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94.23万元。

 评估情况: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厚超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1348号]。厚超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为-3,372.48万元,评估值为3,041.04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资产效率,建议股东大会同意以不低于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转让厚超公司85%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相关事宜。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11月1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及于2015年11月18日公告的股东大会取消议案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12月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漕宝路509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B楼3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4日

 至2015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5年11月17日及1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4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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