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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5年11月4日为授予日,授予32名激励对象40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股票的种类: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授予日:2015年11月4日。
4、授予价格:每股5.67元/股。
5、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授予对象共计32人,授予数量为400万股,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窦 刚 | 董事、总经理 | 45 | 11.25% | 0.23% |
2 | 刘春玲 | 董事、财务总监 | 40 | 10.00% | 0.20% |
3 | 杜广庆 | 董事 | 36 | 9.00% | 0.18% |
4 | 张永久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6 | 9.00% | 0.18% |
5 | 吴乔斌 | 董事 | 25 | 6.25% | 0.13% |
6 | 杨保卉 | 副总经理 | 20 | 5.00% | 0.10% |
7 | 于清波 | 总工程师 | 30 | 7.50% | 0.15% |
8 | 牛久刚 | 副总经理 | 15 | 3.75% | 0.08% |
9 | 王 石 | 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 15 | 3.75% | 0.08% |
主要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3人) | 138 | 34.50% | 0.69% |
合计(32人) | 400 | 100% | 2.00% |
说明:本次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6、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解锁期的安排说明: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
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
解锁期 | 解锁时间 | 解锁比例 |
第一次解锁期 |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次解锁期 |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次解锁期 |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1月17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112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5年11月17日止,大连电瓷公司定向发行新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2,680,000.00元(大写:贰仟贰佰陆拾捌万元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55,660.37元(大写:拾伍万伍仟陆佰陆拾元叁角柒分),大连电瓷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524,339.63元(大写:贰仟贰佰伍拾贰万肆仟叁佰叁拾玖元陆角叁分),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000,000.00元(大写:肆佰万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8,524,339.63元(大写:壹仟捌佰伍拾贰万肆仟叁佰叁拾玖元陆角叁分)。
同时我们注意到,大连电瓷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大华验字[2012]18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2015年11月17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204,000,000.00元。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11月25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2,492,633 | 26.25% | 4,000,000 | 56,492,633 | 27.69%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7,507,367 | 73.75% | | 147,507,367 | 72.31% |
三、总股份 | 200,000,000 | 100% | 4,000,000 | 204,000,000 | 100%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20,400万股摊薄计算,公司2014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股。
六、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20,000万股增加至20,400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刘桂雪先生在授予前持有公司56,311,877股,占授予前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28.16%,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27.60%。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