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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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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9年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鉴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撤销“09南山债”公司债部分抵押担保资产的议案》。根据《2009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债权代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15年12月16日召开“09南山债”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上午9点。

 2、召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召开方式: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

 4、债权登记日:2015年12月9日。

 5、出席对象: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15年12 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发行债券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和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2)债券发行人;

 (3)债券债权代理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6、会议地点: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7、见证律师: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会议主要议题

 审议《关于公司撤销“09南山债”公司债部分抵押担保资产的议案》(议案详见附件2)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办法

 (一) 登记时间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9点-17点前

 (二) 登记地点

 登记地址: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35-8736622

 传 真:0535-8806933

 邮政编码:265706

 联 系人:高静

 (三) 登记方法

 1、法人债券持有人代表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债券持有凭证、受托人身份证;

 2、自然人债券持有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债券持有凭证;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持有债权的凭证;

 3、上述债券持有人将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的方式在2015年12月15日17点前送达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的债券持有人,视为不出席本次会议。

 特此通知。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09南山债”201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就表决《关于公司撤销“09南山债”部分抵押担保资产的议案》事项代为行使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权。

 委托人(法人债权人须经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债权人请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

 附件2

 关于公司撤销“09南山债”公司债部分抵押担保资产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

 以下为公司撤销“09南山债”部分抵押担保资产的具体方案: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09年企业债(6年期)到期兑付10亿元,尚余10亿元(10年期)未到期,抵押物资产总值达47.49亿元,抵质押率已远远高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比率,现申请对龙国用[2005]字第0035号、0072号、0069号、0070号四宗土地和南山集团以其持有的20,000万股南山铝业流通股进行释放解除抵质押。

 我公司上述四宗土地情况如下:

 ■

 解除上述四宗土地抵押后,尚保留龙国用[2005]字第0025号、0075号、0041号、0032号、0074号五宗土地的抵押,并于2015年6月16日已完成评估工作。

 我公司上述五宗土地情况如下:

 ■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审议!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8日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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