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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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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海可转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003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2015年11月25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2015年11月25日
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5年11月25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000,000.00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000,000.00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000,000.00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维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证基金的平稳运行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中海可转债债券A中海可转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003000004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000,000.001,000,000.00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000,000.001,000,000.00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对于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不应超过100万元(不含)。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不含),或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不含),本基金有权予以拒绝。

(2) 投资者于2015年11月24日15:00后在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不予确认;

(3) 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转换转出业务及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4) 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5)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①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费)或021-38789788

网址:www.zhfund.com

②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海中鑫混合
基金主代码00211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关于准予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93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 2015年11月18日

至 2015年11月18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5年11月2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613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804,187,583.6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22,005.77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804,187,583.66
利息结转的份额22,005.77
合计804,209,589.43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131,561.6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16359%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5年11月23日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海中鑫混合
基金主代码00211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5年11月24日
赎回起始日2015年11月24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5年11月2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5年11月24日

注:(1)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且该基金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旗下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01)、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11)、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21)、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5001)、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31)、中海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41)、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01)、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级392001,B 级392002)、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51)、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395011,C类395012)、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61)、中海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11)、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3001)、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003,C类000004)、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66)、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298,C类000299)、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97)、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878,C类000879)、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17、B类000318)、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005)、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79)、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52)及本基金之间的在前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转换。

2 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和赎回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代销机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及追加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元0.80%
100万元≤M<300万元0.50%
300万元≤M<500万元0.30%
M≥500万元1000元/笔

注:(1)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等特定投资群体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除非该账户在销售机构或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若某笔赎回或转换导致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或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剩余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即交易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为1份。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N<30日0.50%
N≥30日0

注:(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基金转换申购费补差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如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含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①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中海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时,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 /(1+G)+F

转换补差费=[B×C/(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B为转出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G为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记入基金财产。

②中海旗下除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外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为旗下其他任意基金时,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出基金赎回费=B×C×D

转换补差费=[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B为转出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G为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记入基金财产。

(4)举例

①某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已持有的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10万份转换为本基金,转换当日转出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000元,假设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88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0,转入基金对应申购费率0.80%,则申购补差费率为0.80%,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100元,则转换所得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100,000×1.000 /(1+0.80%)+100.00=99,306.35(元)

转换补差费=[100,000×1.000 /(1+0.80%)]×0.80%=793.65(元)

转入份额=99,306.35/1.288=77,101.20(份)

②某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已持有3个月的本基金10万份转换为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为1.288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088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转出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0.80%,转入基金对应申购费率1.20%,申购补差费率为0.40%。则转换所得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100,000×1.288×(1-0%)/(1+0.40%) =128,286.85(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0×1.288×0%= 0(元)

转换补差费=[100,000×1.288×(1-0%)/(1+0.40%)]×0.40%=513.15(元)

转入份额=128,286.85/1.088=117,910.71(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以基金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转换费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3)“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份额在转换后,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所持任一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单笔转出最低申请份额为10份。

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或降级。

如投资者申请全额转出其持有的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余额,或部分转出其持有的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余额且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动按比例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以折算转入基金份额;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视同基金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投资者只能在前端收费模式下进行基金转换;

(10)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②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③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法定代表人:黄鹏

电话:021-6841951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周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或021-38789788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21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218

负责人:李想

电话:010-66493583

传真:010-66425292

联系人:邹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zhfund.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6.2 场内销售机构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5年11月24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5年11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上的《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了解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业务相关事宜。

3、本基金成立后的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寄送包含基金账户信息在内的对账单;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向该季度发生过交易的定制纸质对账单的投资者邮寄该季度对账单;每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定制纸质对账单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年度对账单。

本公司提示,凡未收到上述资料的投资者,请速与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在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联系方式完整无误后,本公司将免费补寄上述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关于开展官网直销“e通宝”申购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2015年11月24日起对在本公司官网直销系统(包括官网和“中海e家”APP)通过“e通宝”申购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00318)的个人投资者实行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1、适用基金

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00318,以下简称“中海惠利B”)。

2、适用渠道

官网直销系统通过“e通宝”申购中海惠利B有效。

二、优惠费率

通过“e通宝”申购中海惠利B等同于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级392001、B级392002)对中海惠利B进行转换。

投资者通过“e通宝”申购中海惠利B,执行如下费率标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申购金额(M)标准费率“e通宝”申购优惠费率
M<100万0.80%0.00%
100万≤M<300万0.50%0.00%
300万≤M<500万0.30%0.00%
M≥500万每笔1000元0.00%

三、重要提示

1、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中海惠利B在本公司官网直销系统通过 “e通宝”申购费率。

2、投资者投资中海惠利B前,请仔细阅读中海惠利B相关法律文件。

四、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zhfund.com

客服热线: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申请使用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网上直销业务相关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和相关产品风险,投资人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交易密码。

投资者充值e通宝相当于购买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购买基金前请详细阅读中海惠利B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中海惠利B的具体情况。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不构成中海惠利B业绩表现的保证。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

投资者欲了解网上直销“e通宝”业务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0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的《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网上直销“e通宝”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关于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实行网上直销、官方淘宝店和官方京东店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10,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5年11月24日起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中海e家”(以下简称“中海e家”)、官方淘宝店及官方京东店实行费率优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

(一) 适用范围

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且已注册成为“中海e家”客户的个人投资者。

(二) 费率标准

1、投资者通过“中海e家”申购本基金将执行如下费率标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申购金额(M)标准费率网上直销申购优惠费率
银联兴业、银联中信、银联浦发、通联工行、通联中行、通联建行、通联光大、通联上海、通联平安、通联温州、通联民生、通联华夏、通联邮储、通联农行、通联浦发、通联兴业、工行网银、天天盈、支付宝、农行网银建行网银、招行网银通联交行、通联招行
M<100万0.80%0.60%0.64%0.80%
100万≤M<300万0.50%0.50%0.50%0.50%
300万≤M<500万0.30%0.30%0.30%0.30%
M≥500万1000元/笔每笔1000元

2、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官方淘宝店申购本基金将执行如下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M)标准费率官方淘宝店申购费率优惠
M<100万0.80%0.30%
100万≤M<300万0.50%0.30%
300万≤M<500万0.30%0.30%
M≥500万每笔1000元每笔1000元

3、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官方京东店申购本基金将执行如下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M)标准费率官方京东店申购费率优惠
M<100万0.80%0.60%
100万≤M<300万0.50%0.50%
300万≤M<500万0.30%0.30%
M≥500万每笔1000元每笔1000元

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官网使用“e通宝”申购本基金将执行如下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M)标准费率“e通宝”申购费率优惠
M<100万0.80%0.00%
100万≤M<300万0.50%0.00%
300万≤M<500万0.30%0.00%
M≥500万每笔1000元0.00%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上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网上交易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相关文件,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行方面按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当申购费率或适用卡种有所调整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向本公司了解或咨询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客服邮箱:service@zhfund.com

公司网站:www.zh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申请使用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网上直销业务相关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和相关产品风险,投资人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交易密码。

投资者充值“e通宝”相当于购买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购买基金前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具体情况。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

投资者欲了解网上直销“e通宝”业务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0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的《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网上直销“e通宝”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关于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财富”)及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石财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补充协议,从2015年11月24日起,盈米财富及凯石财富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10,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者可在上述销售机构的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其他相关业务(不包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及相关事宜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盈米财富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凯石财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017-8000

公司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3、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旗下部分基金转换补差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24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转换旗下基金产品的投资者实行转换补差费率优惠。具体内容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15年11月24日起。

二、新增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新增参加优惠活动的基金如下: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52)、中海混改红利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74)、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17、B类:000318)

三、费率优惠

1、网上直销转换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进行基金转换,且为从零申购费率的基金转换入非零申购费率的基金,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享受1折优惠;若原申购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仍然执行固定费用,不再享有优惠折扣。

从非零申购费率的基金转换入非零申购费率的基金的,转换补差费率不享受上述优惠折扣。

2、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优惠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告。

四、本公告有关费率优惠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fund.com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zhfund.com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直销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直销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参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协商一致,自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对通过浦发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00318)实行申购费率优惠,仅限场外申购前端收费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浦发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及机构投资者。

二、具体优惠费率

在优惠活动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浦发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八折优惠。

1、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实行上述折扣率优惠;如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计算申购手续费,并据此重新计算折扣率;如发生基金申购比例配售,则该笔申购委托适用最终确认金额所对应的基础申购费率及原申请金额所确定的实际折扣率。

2、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照原费率执行。

3、原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原费率执行。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浦发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银行网址:www.spdb.com.cn

2、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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