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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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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5-096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002,8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1月24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霍向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15号)文核准,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交易对方霍向琦等6名自然人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305,2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24元;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2,80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8.56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99,999,996.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0,389,996.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14]京会兴验字第03010025号《验资报告》。

 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4年11月14日,其中交易对方霍向琦等6名自然人获取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4家发行对象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上述限售股份予以锁定,具体限售期限以锁定的期限为准。

 2、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002,8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002,8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4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认为,荣之联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了其在本次交易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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