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康投资”)于2015年5月2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7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2%)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1月18日。 并于2015年8月2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7%)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8月2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1月18日。
2015年11月19日,接到控股股东奥康投资的通知,上述两笔原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9%)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奥康投资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1,23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73%。其中已质押股票共计74,9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69%。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