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C类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C类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5年11月20日起,本公司增加招商银行为本公司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的销售网点办理该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序号基金代码基金名称
1001380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该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

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11月19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停牌股票明细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
002475立讯精密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