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代销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为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基金代码:002137)的代销机构。
自2015年11月20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代销机构的各营业网点办理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欲了解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上的《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bank.pingan.com
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或021-60101358;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gjzq.com.cn
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 www.ewww.com.cn
4.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sczq.com.cn
5.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