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筹划出售资产,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0月23日起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一、 重组框架介绍
(一) 主要交易对方
本公司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第三方,尚未最终确定。公司正与几家潜在交易对手进行合同条款的洽谈工作。
(二) 交易方式
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为出售资产。
(三) 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组出售的资产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房集团华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
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组停牌以来,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事宜,推进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交易资产和交易方式已经确定,交易对方正在确定之中,尚未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本次重组的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已经确定,分别为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已与各中介机构签订了相关服务协议。目前各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项工作。
公司将加快与各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谈判,确定合同条款,尽快签署重组框架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具体评估审计工作尚未最终完成,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11月2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