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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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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5-148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11月23日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5年11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发布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2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2日15∶00至2015年11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6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1月16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名称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进一步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6.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6.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6.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6.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6.5发行数量

 6.6锁定期安排

 6.7募集资金用途

 6.8上市地点

 6.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6.10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7、《关于对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新评估并确认增资价格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11、《关于调整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属于章程修订特别决议事项,议案三至议案十三属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别决议事项,均应当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2、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1及议案13属于关联交易,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议案6的各项子议案需逐项审议表决。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于2015年6月3日、2015年9月1日及2015年1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股东可以现场、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委托法人股东的持股凭证。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5年11月20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5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0日9 :00—11: 30、 13 :30—17: 00。

 3、登记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伟、吴艳菱

 (2)电话:0591-88022590

 (3)传真:0591-88022061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0536; 投票简称为:华映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

 (2)整体与分拆表决

 A、整体表决

 ■

 注:“总议案”是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12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拆表决

 ■

 注: 100元代表对总议案,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 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2.00元代表对议案2进行表决,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6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6.00元代表对议案6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6.01元代表议案6中子议案6.1,6.02元代表议案6中子议案6.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报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等相关业务。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2日15∶00至2015年11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57)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03)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43)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5-14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1月16日在福州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际到会8人,参与表决9人(其中,董事林郭文艳委托董事林盛昌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治军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提议:刘治军先生、邵玉龙先生、林郭文艳女士、林盛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黄洪德先生、暴福锁先生、陈国伟先生、罗妙成女士、吴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再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以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九名候选人的提名,并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公告。

 以上议案尚需择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刘治军:男,中国台湾籍,1948年出生,台湾师范大学工业教育专业毕业,学士,曾在亚洲管理学院进修。曾任台湾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课长、经理、营销副总经理、董事长特助。现任本公司董事长、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乐光电(福州)有限公司董事、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董事长、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刘治军先生长年致力于显示器产业发展经营,对于产业认识与运作经历丰富与完整。刘治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邵玉龙: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江苏高淳人,中共党员,1987年9月毕业于南京航空学院电子工程系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90年4月毕业于南京航空学院电子工程系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7年12月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副教授,1990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南京航空学院第四系助教、讲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四系系副主任;福建省电子工业厅厅长助理、技术监督处处长;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福建省信息化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邵玉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完成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邵玉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郭文艳:女,中国台湾籍,1950年出生,美国马利兰大学经济专业毕业,硕士。曾任台湾大学讲师、大同大学讲师、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助、执行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台湾大同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精英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同墨西哥公司董事长、大同捷克公司董事长、大同新加坡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林郭文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盛昌:男,中国台湾籍,1967年出生,台湾东海大学毕业,硕士学历,历任中华映管彩色桃园厂经营效率课课长、TFT生产技术中心桃园一厂厂长、TFT桃园一厂STN制造厂副厂长、TFT桃园厂T1厂厂长、中小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凌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福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林盛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洪德:男,山东省单县(菏泽市)人,1949年9月出生,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无线电工程系毕业,本科学历。历任国家第四机械工业部技术一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后调任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5年6月起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黄洪德先生持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洪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暴福锁:男,山西省长治市人,1951年8月出生,山西财经大学会计系毕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及高级会计师。曾任原电子工业部经济调节司综合调节处副处长,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经济调节处副处长、调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综合处调研员,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暴福锁先生持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暴福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国伟:男,福建省福安市人,1962年7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现任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福建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服务会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陈国伟先生持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本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国伟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559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罗妙成:女,福建省尤溪县人,1961年2月出生,1992年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毕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财税系副主任、主任、副院长,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系主任、科研处处长。现任福建江夏学院教授、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罗妙成女士持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罗妙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越:男,安徽省池州市人,1966年6月出生,1988年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科长、福建浩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福建省泉州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越先生持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5-146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1月16日在福州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钦彰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股东推荐,在经过多方面的考察并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以及征得本人同意后,现提名刘俊铭先生、卢文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择期提交股东大会选举。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尚需择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俊铭:男,1970年出生,中国台湾籍,东海大学信息科学系学士,元智大学EMBA企业管理学硕士。历任泰山食品有限公司信息部工程师,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部工程师,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处(PLM系统规划与导入)副理,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杨梅厂信息部副理,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处计算机暨网络部副理,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委员会副理、经理、处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委员会处长。刘俊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卢文胜: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福建连江人,1989年7月毕业于福州大学电气工程系电器专业,1997年1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MBA),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工程师,1989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福日集团下属福日公司工程塑料厂企管干部;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公司股证投资处投资主管;香港实达科技公司(HK0706)董事局主席助理、总裁助理、企划总监;香港福达实业集团公司常务副总裁;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市场部部长;福建省福日置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福建省和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福建省和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卢文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完成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卢文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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