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和关于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认定的相关规定,公司认为目前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接到公司董事长顾国平先生的通知,其间接持股主体发生变更,除一致行动人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熙成长型2号基金(以下简称“和熙2号基金”)、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汇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安汇增1号”)及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汇增2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安汇增2号”)外,新增了一致行动人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汇增3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安汇增3号”),且通过新的间接持股主体增持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形如下:
一、增持情况
2015年11月16日至17日,顾国平先生通过一致行动人华安汇增3号,以二级市场竞价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5,265,100股,均价为19.27元/股,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10,144.82万元。
增持前,顾国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036,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5-071号公告)。
增持后,顾国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301,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3%。公司董事长顾国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熙2号基金、华安汇增1号、华安汇增2号及华安汇增3号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除和熙2号基金、华安汇增1号、华安汇增2号及华安汇增3号是公司董事长顾国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外,公司其他股东与顾国平先生无一致行动关系;
2、公司董事长顾国平先生承诺,本次增持后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和关于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认定的相关规定,公司认为目前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鉴于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且股权分散的情况,公司将定期关注公司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