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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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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开展“资本市场 诚信为本”宣传活动

 —企业形象—

 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开展辖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广东证监<2015>109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宜通世纪于2015年11月3日制定了诚信建设宣传活动计划,并积极组织公司总部有关部门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活动。

 通过本次诚信建设宣传活动,员工学习了诚信法规和违法失信被惩处的典型案例,认识到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和失信的危害性,提高了遵纪守法的意识,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和企业文化建设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全体动员开展宣传活动

 在组织诚信宣传的活动中,公司成立了以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伟生先生为组长的宣传小组,证券事务部、综合部等部门配合开展本次宣传活动。在公司官方网站显著地方通过滚动字幕播放"资本市场,诚信为本"的宣传口号;在公司官方网站开设"诚信建设"专栏专版,宣传诚信法规制度、禁止虚假信息披露等禁止性规定、证券领域违法失信被惩处的典型案例、公司核心价值观等。

 此外,公司密切关注证监会及广东证监局开展的各项诚信宣传活动,掌握最新宣传口径,及时转载相关新闻稿到公司官方网站专栏。

 其次,公司还通过经营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在公司显著位置悬挂"资本市场,诚信为本"的宣传横幅;在公司前台电子屏幕滚动播放诚信宣传标语,宣传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最新口号,让每一位来公司的投资者、员工等都得到一次诚信建设的教育。

 诚信履行公开承诺

 宜通世纪于2012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自公司公开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有关承诺以来,上述主体均能遵守信诺,严格履行其做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自2012年起连续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遵守《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的承诺。

 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精诚智和,务实创新",其中"诚"是诚信的意思,体现员工对客户、公司、同事都是以诚相待、诚实守信、不夸夸其谈、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真实坦诚。公司核心价值观已经深入全体员工的心,得到员工的认可和传承。

 在具体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要求,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诚信义务,认真细致编写公告,确保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信息披露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A级"评级,公司诚信地披露信息获得了投资者的认可。(黎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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