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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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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关于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支付的公告

 (2015年第5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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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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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15年11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11月17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进行查询及赎回。

 (2)2015年11月16日,投资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咨询办法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暂停大额申购(含转入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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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投资者范围: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16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含转入及定投)投资限额调整为: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金额不得超过2000万元,如超过2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2)在实施限额申购(含转入及定投)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转入及定投)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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