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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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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5-110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证券代码:000681,证券简称:视觉中国)于2015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通过电子邮件问询方式,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 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经核实,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经核实,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5年11月12日披露了《视觉中国:关于视觉中国摄影师社区500px.me正式上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9),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 经查询,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5-11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视觉中国: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07),公司将于2015年11月19日下午2:00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9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15:00 至2015年11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时代广场2号楼A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已通过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会议召开次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视觉中国:关于收购上海卓越形象广告传播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视觉中国:上海卓越形象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视觉中国: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收购卓越资产组评估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将如下资料传真至公司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

 2.登记时间:

 (1)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9:00至17:00;

 (2)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时代广场2号楼A区一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9日9:30-11:30、13:00-15:00;

 2.投票代码: 360681;

 3.投票简称:视觉投票;

 4.在投票当日, “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同意意见,则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下表:

 ■

 (4)确认投票完成。

 6.计票规则: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7.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下午3:00至2015年11月1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发出,5分钟后即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或其委托代理发证的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时代广场2号楼A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联系人:孙晓蔷、彭晶

 联系电话:010-57950209

 传真:010-5795021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现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下表中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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