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本公司(证券简称:盈方微、证券代码:000670)股票于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1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后,公司及时进行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该事项的终止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承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 年1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 年1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将于2015年11月27日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 年7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8、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披露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643.7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89.83万元。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尚未披露201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3、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披露的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上述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披露的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因此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