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证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5月26日起,暂停本基金20万元以上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鉴于影响本基金平稳运作的因素已消除,为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16日起取消上述限制。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10-9999(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11月13日起,本公司增加中国民生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民生银行柜台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平台、手机客户端申购、赎回、定投或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最低申购金额:投资者应与中国民生银行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级差为人民币100元及其整数倍。

 2、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规则参照中国民生银行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68

 网站:www.cmbc.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证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5月12日起,暂停本基金20万元以上的申购申请。

 鉴于影响本基金平稳运作的因素已消除,为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16日起取消上述限制。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10-9999(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