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避免造成股价的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行于2015年10月9日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申请本行股票2015年10月9日起停牌。本行于2015年10月23日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行股票自2015年10月23日继续停牌。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工作量较大,本行于2015年10月30日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行股票自2015年10月3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0日。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截至目前,本行已与意向投资者进行了多轮接触,并就发行方案与相关监管机构进行了沟通。鉴于本方案尚需与投资者继续沟通并达成一致,尚需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初步认可,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行股票将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本行将加快推进上述事项的工作进程,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行后续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