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与收购资产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9月16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2015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5年11月1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公司正在与多方论证、沟通,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方。交易对方之一涉及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有关联关系。
(二)交易方式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正在与多方论证、沟通,尚未最终确定标的资产范围;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交易事项进行了积极有效沟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以及审计、评估、法律等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已形成初步的整体性重组方案框架,各项工作正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推进落实。
截止目前,公司已与律师、评估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意向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同时有关各方仍需就重组方案进行协商沟通,公司暂未完成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1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