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 告

 证券代码:400062 证券简称:二重3 公告编号:临2015-100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 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5年11月11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阳中院”)在《人民法院报》第7版刊登《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德阳中院已于2015年9月21日依法裁定受理债权人申请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重重装”或“公司”)重整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二重重装的管理人。2015年9月23日,德阳中院于《人民法院报》就本案受理情况、管理人指定情况以及债权申报期限和方式等刊登公告,其后根据本案重整工作需要,将债权申报期限延长至2015年11月15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5年11月27日上午9:00在德阳市旌阳区葵花巷53号二重俱乐部召开,本次会议将核查债权,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的应提交相关的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的应提交相关的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联系人:卢奇;联系电话:0838-2340838;18728015750)

 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整成功或重整不成功并转入清算的可能。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德阳中院于2015年11月11日在《人民法院报》第7版刊登的《公告》;

 德阳中院于2015年10月17日在《人民法院报》第6版刊登的《公告》;

 德阳中院于2015年9月23日在《人民法院报》第6版刊登的《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400062 证券简称:二重3 公告编号:临2015-101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5年9月21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阳中院”)作出(2015)德破(预)字第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重重装”或“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二重重装的管理人。

 在德阳中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二重重装及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破产法》之规定,经报请德阳中院,决定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二重重装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5日15:00至2015年11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珠江西路460号公司第二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审议事项

 对《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附件一)进行审议、表决

 五、会议出席对象

 截至2015年11月20日二重重装股东名册登记在册的二重重装全体股东。

 股东可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还可以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二重重装的股东。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股东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信函登记以截至2015年11月27日上午12:00前收到股东信函为准。

 3.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11月27日上午9:00-12:00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奇 吴成柒 王莹

 联系电话:0838-2340838 0838-2343088

 传真:0838-2343066

 登记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珠江西路460号二重重装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七、关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15:00至2015年11月2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重重装”)已经严重资不抵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均已陷入困境。一旦二重重装破产清算,现有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已无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为0。为挽救二重重装,避免破产清算的风险,需要出资人和债权人共同做出努力,共同分担实现公司重生的成本。因此,本重整计划中安排对二重重装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出资人,指截至2015年11月20日二重重装股东名册登记在册的二重重装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在2015年11月20日至本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因交易或非交易原因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其股份的承继人及/或受让人。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二重重装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4.4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共计转增约102,287.85万股。上述转增股份不向股东分配,全部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清偿债权人。转增后,二重重装总股本由229,344.95万股增至331,622.14万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份数量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实际划转的数量为准)。

 2、股份让渡

 全体股东按照一定比例让渡其持有的二重重装股份,其中第一大股东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让渡其所持股份的45.32%,让渡约74,283.54万股股份;其他股东让渡其所持股份的20%,共计让渡约13,087.20万股股份。全体股东合计让渡约87,370.74万股股份(最终让渡的准确股份数量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实际划转的数量为准)。上述让渡股份全部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清偿债权人。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授权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赞成、反对”并在相应位置划“√”,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择视为无效委托。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并盖章):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