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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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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152
关于拟投资设立华宇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进展概述

 2015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华宇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金控”)拟以自有资金30,000 万元,与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乐富支付有限公司、深圳鸿兴伟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宏达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发起人,设立华宇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再保险”,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华宇再保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发起人认购股份总额为150,000万股。其中,贵阳金控出资人民币 30,000 万元参与认购30,000万股股份,占华宇再保险注册资本的2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办理与本次投资事项的相关事宜。

 2015年11月10日贵阳金控与其他五位发起人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乐富支付有限公司、深圳鸿兴伟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宏达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华宇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份认购协议》。

 二、本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乐富支付有限公司、深圳鸿兴伟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宏达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共同在中国北京市设立一家全国性、综合性的再保险公司“华宇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为明确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各发起人对设立公司所涉及的发起设立基本情况、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协议的生效、修改、补充与终止等重大事项,达成一致条款,签署本协议以示信守。协议有关主要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关于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华宇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三、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与交易标的基本情况等其他内容,具体详见2015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关于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华宇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四、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华宇再保险的筹建、设立等事项尚需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存在审批未获通过的风险。

 2.竞争风险:本次投资设立华宇再保险,可能会由于市场、业务经营模式、人才技术等方面的风险导致投资效果低于预期,投资存在短期内不能获得投资收益的风险。因此,本次投资能否达到预期,具有不确定性。

 3.公司将认真学习最新政策,持续吸引和储备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才,并严格按照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的相关政策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管理制度,完善投资决策管理流程,切实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根据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华宇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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