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采用现场与传真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参与表决董事应为12人,实际表决董事为11人,独立董事樊志全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管理暂行办法》。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刊登在2015年11月11日的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15-050。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