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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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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15-081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0月12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06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和逐项核查,由于需核查的事项较为复杂,回复及补充披露文件的工作量较大,相关资料需要进一步完善,预计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向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延期的申请,申请延期提交书面回复材料。待反馈意见涉及的回复材料完善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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