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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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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5-10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0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至4.1亿元(包括2014年0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中的3.5亿元)。该4.1亿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委托理财履行情况

 日前,公司于2015年11月0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进取4号》。

 理财产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进取4号》。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5000万。

 3、理财产品期限:自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05月08日止。

 4、理财产品投资方向:理财产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ABS、ABN等以及ABS次级档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券商收益凭证、优先股、存放同业、货币基金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券商/基金/保险定向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5、投资收益支付: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到期后一次性返还本金和产品收益,年化收益率为4.40%。

 6、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无关联关系。

 7、风险提示

 7.1信用风险:若因市场变动、债务人发生信用违约事件而未偿还本金、利息,投资者将蒙受损失,在极端情况下,前述信用风险可能导致理财收益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7.2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该产品的投资标的的价值和价格可能受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可能会使得投资者收益水平不能达到客户参考年化净收益率。

 7.3流动性风险:由于公司不得提前赎回理财资金,在理财产品到期前,公司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理财产品配置的组合资产平均余期晚于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时,理财产品到期后,组合中的未到期资产将按市场公允价值变现,实现对本期理财产品的本息兑付。

 7.4提前终止风险:当相关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投资标的提前到期或发生其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况时,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该款该期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

 7.5延期支付风险:在本理财产品的正常到期日,如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投资标的出现未能及时变现或其发行人未能及时兑付或投资标的项下相关债务人违约等情形时,本理财产品期限将延长至全部资产变现之日止。

 7.6法律与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理财产品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7.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致使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兑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收益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应对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应对措施

 2.1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2 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3 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2.4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5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2015年11月10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已使用2.8亿元(包含此次公告理财金额在内)。

 1、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1.3亿元购买《上海银行“赢家”人民币尊崇君享理财产品(WGFT14106)》。理财产品期限至2015年12月15日止。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2。该产品未到期。

 2、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中环支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鼎鼎成金69056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至2015年2月12日止。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3。该产品已到期。

 3、公司于2015年03月03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中环支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鼎鼎成金69310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至2015年7月10日止。详见公司于2015年03月0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2015年03月03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购买《上海银行“赢家”WG15M0100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至2015年4月8日止。详见公司于2015年03月0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该产品已到期。

 5、公司于2015年03月1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进取4号》。理财产品期限至2015年09月16日止。详见公司于2015年03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该产品已到期。

 6、公司于2015年04月21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1亿元购买《上海银行“赢家”资产组合系列(白金)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WGFJ15003B期)》。理财产品期限至2016年4月19日止。详见公司于2015年0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该产品未到期。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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