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5日,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2015-001号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条件下,使用1.5亿阶段性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这部份资金的使用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使用期限不超过12月。
2015年11月9日,公司已将该资金归还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