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证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10月14日开始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在2015年11月12日前复牌。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程序较复杂,有关各方仍在进一步完善重组方案,现公司申请继续停牌,争取尽快于2015年12月12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以下简称“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主要内容为向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成都普什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在停牌期间,本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制定本次交易的方案,编写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该事项进展公告。截止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再申请延期复牌。本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再申请延期复牌后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