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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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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单笔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服务,根据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13日起调整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国投瑞银白银期货(LOF),基金代码:161226)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限制,详情如下:

一、调整内容

1、在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元。

本次调整中,本基金的业务调整范围仅适用于场外申购业务。

2、在不低于上条规定的1元金额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涉及上述规则的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本公司将在国投瑞银白银期货基金(LOF)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内容进行更新。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和各类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三、咨询办法

详询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1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国投瑞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瑞盈基金”)参加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金健康”,代码:300247.SZ)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根据乐金健康发布的《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现将瑞盈基金投资“乐金健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国投瑞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非公开发行股票名称及代码乐金健康

(300247.SZ)

认购数量(股)5676855
总成本(元)64999989.75
总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5.60%
账面价值(元)65227063.95
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5.62%
限售期12个月

注:上述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11月10日。

投资者可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投瑞银双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161216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03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10月30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2015年度第11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国投瑞银双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1216161221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551.061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7,202,563.72790,455.2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3,601,281.86395,227.61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70.07

注:

1、本基金包括A、C两类份额。A类份额场内简称:双债A。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A 类份额进行申购和赎回,C 类份额仅允许在场外进行申购和赎回。

2、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11月13日
除息日2015年11月16日(场内)2015年11月13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11月18日(场内)2015年11月17日(场外)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5年11月1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5年11月16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2015年11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3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11月11日)上午本基金在深交所停牌一小时。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2015年11月16日开始重新计算。

(5)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和红利再投资两种方式。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6)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有意愿变更分红方式的持有人请务必在2015年11月12日前(含当日) 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

(7)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

③向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查询。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06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05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10月30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2015年度第10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A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069000070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1.1011.101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5,896,333.802,050,511.1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2,948,166.901,025,255.58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50.05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最少1次,每年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年度该类基金份额已实现收益的90%;同时,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若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5 元(含),则在次月10个工作日之内对该类基金份额实施收益分配,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11月13日
除息日2015年11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11月17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5年11月1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5年11月16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2015年11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2015年11月16日开始重新计算。

(4)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有意愿变更分红方式的持有人请务必在2015年11月12日前(含当日) 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

③向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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