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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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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5-087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双塔食品”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双塔食品,股票代码:002481)于2015年7月7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星期三)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确认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股票自2015年10月22日9时30分(开市时起)停牌。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2015年10月2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

 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华源农业(大连)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北味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泗水利丰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市鑫海实业有限公司上述公司股权并配套融资。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仍在进行中,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正在进一步论证、完善。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权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公司将通过指定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11月2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20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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