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3-025)、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中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录入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更正后: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对工作失误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向投资者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关心表示谢意!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