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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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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延长股票质押期限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8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延长股票质押期限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大股东刘百宽先生关于其延长股票质押期限及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延长股票质押期限情况

刘百宽先生于2014年11月3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高管锁定股2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 %)因个人资金需求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刘百宽先生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就上述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业务,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1月2日。

二、补充质押情况

因市场波动导致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上述股份需增加质押物,刘百宽先生于2015年11月3日与中原证券签订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补充质押)》,刘百宽先生另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3%)与高管锁定股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7%)和中原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次补充质押交易已于2015年11月3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1月2日。

截至本公告日,刘百宽先生持有本公司143,495,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2%;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16,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1%,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1.32%。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7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有限售股42,582,148股;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7,709,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897%;本次解限后仍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份数量为24,872,940股。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66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1月9日。

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及股本变动情况

2013年9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46号《关于核准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化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濮耐股份”)获准向郑州华威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股东郑化轸等167人发行60,291,356股购买相关资产;上述股份于2013年1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而增加了70,872,091股限售股;2015年3月30日,公司完成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而增加了24,468,085股限售股;2015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与《关于作废部分已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本年度回购注销了18,600股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和3,750股已不符合条件的流通股,本年度期权行权新增995,100股。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90,059,161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做出如下承诺:

1、交易对方关于通过本次发行取得濮耐股份的锁定承诺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郑化轸等167人因与濮耐股份签署《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化轸等167人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为保证其履约能力,就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分别作出锁定承诺:

其中,除郑铠锋外,郑化轸等166人承诺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按下述条件分批解锁:

(1)自发行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2)自发行完成之日起第十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内,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濮耐股份数量的30%;

(3)自发行完成之日起第二十五个月至三十六个月内,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濮耐股份数量的30%;

(4)自发行完成之日起第三十六个月后,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濮耐股份数量的40%。

郑铠锋因其持有华威股份股权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承诺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濮耐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郑化轸等167名交易对方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交易对方关于盈利预测补偿的承诺

根据2013年7月18日签订的《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化轸等167人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次交易对方郑化轸等167人与濮耐股份约定: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当年及之后的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中,如果华威股份当年实际利润(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郑化轸等167名交易对方将以股份补偿方式对净利润差额进行补偿。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限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实际发行的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

上述补偿期内,郑化轸等167名交易对方承诺的利润数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承诺净利润数3,710.854,387.795,108.005,631.98

具体关于盈利预测补偿的相关约定可参见公司于2013年9月28日公告的《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日,郑化轸等167名交易对方完成了2014年度盈利预测。

3、郑化轸及其直系亲属郑铠锋和赵羚宇3名自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交易中,本次交易对方即华威股份原控股股东郑化轸及其直系亲属郑铠锋和赵羚宇作出避免同业竞争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耐股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濮耐股份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人员。

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濮耐股份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人同时承诺若未来与濮耐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均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濮耐股份的有关内部制度执行,保证交易价格公允,避免损害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郑化轸及其直系亲属郑铠锋和赵羚宇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郑化轸就2008年华威股份股权转让事宜未访谈的29名股权转让方转让的股权出具的承诺

在本次交易中,就2008年霍国军、宋书义等484名股权转让方转让华威股份股权事宜,尚有29名股权转让方未能取得联系。未访谈的29名股权转让方在本次转让中合计转让的华威股份的股份数为19.394万股,占目前华威股份总股本的0.74%。

针对上述潜在风险,郑化轸在本次交易中出具承诺:

“(1)上述未完成访谈的29人均系自愿按每股1元的价格转让其所持有的华威股份股权;

(2)本人已经足额支付相关转让价款;

(3)相关华威股份股权不存在代持情况;

(4)若后续上述未完成访谈的29名原华威公司股东就其2008年转让的华威公司股权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本人将承担全部潜在赔偿责任,切实保证濮耐股份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法拥有华威公司100%的股权权益不受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郑化轸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也均不存在后续追加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根据交易对方关于通过本次发行取得濮耐股份的锁定承诺,自上市之日起已满24个月,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公司股份数量的30%。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5年11月9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7,709,20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89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66人。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备注
1郑化轸22,970,2869,844,408董事、副总裁
2陈瑞珍1,096,986470,137 
3李丙灿1,070,030458,584 
4张亚戈726,374311,303 
5郑金聚677,949290,550 
6王建营663,906284,531 
7侯德坡596,676255,718 
8杨桂英508,462217,912 
9周水梅484,250207,535 
10慎韶华484,250207,535 
11尚建涛478,761205,184 
12张春生446,801191,486 
13王慧洲417,019178,723 
14聂新法403,541172,946 
15程晓川322,833138,357 
16王喜洲290,550124,521 
17郑中山267,952114,836 
18王泓超250,195107,227 
19李建民242,125103,767 
20房风英242,125103,767 
21郭春芳242,125103,767 
22裴国奇242,125103,767 
23崔松芳242,124103,768 
24王耀东242,124103,768 
25许三江225,41896,608 
26陈兴太209,19689,655 
27孙春现194,46683,343 
28张作伟193,70083,014 
29杨文理192,08682,322 
30郑 藏175,62175,266 
31王志林175,13775,059 
32张万年169,48772,638 
33张守仁166,17971,219 
34李鹏月161,41669,179 
35孟黑子154,96066,411 
36赵书灿154,63766,273 
37许慧涛149,71464,163 
38郑殿卿148,01963,437 
39韩明军146,08262,606 
40李松银145,92162,537 
41卢琳琳145,27462,261 
42冯潇荭125,09853,613 
43郑宏伟122,67652,576 
44张梅松121,06251,884 

45吕振山121,06251,884 
46李八斤118,64150,846 
47赵羚宇116,38149,878 
48郑建安112,07148,031 
49张龙江108,95646,696 
50樊喜凤108,95646,696 
51赵国亮98,52842,227 
52郑书进86,87437,232 
53马树森86,35837,010 
54郑松现84,74336,319 
55陈爱敏81,51534,935 
56韦永革81,48334,921 
57白书友80,83734,645 
58郑保宏80,70834,589 
59赵春永75,83432,500 
60常学勤68,60229,401 
61吴秀成68,60229,401 
62王甲辰66,18128,363 
63赵艳梅65,85828,225 
64李红亮62,11326,620 
65许老怪61,33826,288 
66陈会全61,11226,191 
67王聚辰58,59425,112 
68卢东风56,49624,212 
69赵铁轮56,49624,212 
70龙智磊56,49624,212 
71聂红强56,49624,212 
72张海有56,17324,074 
73董桂荣52,46022,483 
74任海彬51,71822,165 
75刘遂民49,23221,099 
76郅华理49,23221,099 
77赵观停46,81120,062 
78刘彩琴44,39019,024 
79陈副岭43,58318,678 
80马凤梅41,19417,654 
81王藜悯40,35417,295 
82裴留枝39,14316,776 
83赵云亭37,93316,257 
84郑治业37,93316,257 
85李留柱36,48015,634 
86郑国顺35,57615,247 
87白新锋34,76914,901 
88慕金定33,89714,528 
89程志敏32,28313,836 
90王红伟31,58913,538 
91王 渌31,47613,490 
92郑军营31,47613,490 
93丁秋锋30,66913,144 
94孟振甲30,66913,144 
95赵遂庆30,55613,096 
96郑福姣29,16812,501 
97马志军29,05512,452 
98李文彬28,74812,321 
99郑丽娜28,24812,106 
100张俊霞28,24812,106 
101刘喜增28,24812,106 
102李爱功28,24812,106 
103王秀存28,24812,106 
104李占涛27,11811,622 
105张永和26,66611,428 
106徐运甫26,31111,276 
107秦晓燕25,82611,069 
108原晓英25,82611,069 
109刘俊杰25,82611,069 
110陈银岭25,01910,723 
111王留聚24,21210,377 
112郑海峰23,48610,066 
113李建军23,43710,045 
114刘建伟23,1479,920 
115郑云芳23,0029,858 
116楚中存22,9059,816 
117樊保花22,7119,734 
118窦建兴21,7919,339 
119王永平21,7919,339 
120王海斌21,7919,339 

121景江涛21,7919,339 
122郑朝峰21,7919,339 
123陈松仓21,7439,318 
124郑新伟20,9848,993 
125戎纪伟20,6618,855 
126马炎峰20,3558,723 
127赵书珍20,3388,717 
128梁彦俊20,2428,675 
129王新超20,1128,620 
130蒋风菊19,8548,509 
131郑慧萍19,5158,364 
132闫利强19,3708,301 
133马会霞18,6607,997 
134郑花平18,5637,955 
135郑福军18,5637,955 
136陈长安18,5637,955 
137王凤霞18,5637,955 
138王晓玲17,7557,610 
139张建勋16,9487,264 
140李振林16,9487,264 
141周国峰16,5457,091 
142常素娟16,5467,090 
143张九成16,1416,918 
144孟庆峰15,3356,572 
145郑建军15,3356,572 
146杨建军14,5286,226 
147李振纲14,5286,226 
148张惠科12,9465,548 
149刘清洁12,9145,534 
150张雪峰12,9145,534 
151李成义12,1065,189 
152郑观升12,1065,189 
153郑会锋11,7675,043 
154孟祥臣10,4924,497 
155楚战军10,4924,497 
156杨怀斌9,1203,909 
157郑化明8,4903,639 
158高书芳8,4593,624 
159崔志辉8,0713,459 
160郑志勇6,4572,767 
161王太锋6,4572,767 
162黄 昕6,4572,767 
163张志远4,8432,075 
164黄耀军4,4551,909 
165朱超利3,7131,591 
166孙银伟3,2281,384 
167郑铠锋1,260,6630 
合计42,582,14817,709,208-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166人与持有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167名股东一致,不存在差异性;其中由于郑铠锋锁定36个月,本次不申请解除限售。

(六)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发生离职情形,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七)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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