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624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二次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